蒙古人的狩猎




      

    狩猎曾是蒙古民族一种很重要的生产方式,惊险有趣的体育和军事活动,"男子汉的最大乐趣"。尤其是荒年旱月的时候,牧民常把它视为生活来源,猎取野兽作为食物的补充,用它们的皮毛做衣服,或出卖交换其他生活必需品。






狩猎曾是蒙古民族一种很重要的生产方式,惊险有趣的体育和军事活动,"男子汉的最大乐趣"。尤其是荒年旱月的时候,牧民常把它视为生活来源,猎取野兽作为食物的补充,用它们的皮毛做衣服,或出卖交换其他生活必需品。

祈赐猎物

蒙古人认为山狍野鹿、豺狼虎豹都是上天的"牲畜",只有祭天才能得到猎物。各地在出狩之前,都要进行专门的祈祷和"召唤猎物"的烟祭,祈求上天赐下猎物,才能"出有所猎,归有所获"。届时每一户人,集中在事先约好的禽兽较多的地方,有一位经验丰富的狩猎长者在高出点燃篝火,用带来的香火祭天神。

狩猎前的准备工作,也在一种神秘的状态和气氛中进行。他们不说出猎的日期,只是悄悄地传送马粪蛋,暗示什么时候大家集中。这期间大家见面办事,都要和和气气,避免争吵磕碰。谈及飞禽走兽,也不能口出秽言。即使某座山上没有野兽,也不能直言没有,而要说:"可能有吧,近日没有看到"特别忌讳在家里谈论打猎的事,因为灶神爱翻闲话,万一她给山狍野鹿透出风去,大家就什么也打不着了。还怕野兽警觉,谈及猎物时尽量避免直呼其名,只用它们彼此明白的行话代替。

爱惜猎物

人们往往以为猎民是很贪婪的,似乎碰见的野兽都要杀掉,实际上蒙古民族猎民却是很讲狩猎之道的。猎物既是上天的赐予,珍惜猎物便是猎民的美德。什么季节狩猎,什么地方狩猎,什么野兽可杀,什么野兽不可杀,在法律上和道义上都有一套严格的准则。马可﹒波罗在他的游记中,就记载着一条忽必烈大汗禁止所有各国臣民在每年三---十月间行猎的命令,违者"严惩不贷",其用意在于使"每种猎物能够大限度地繁殖起来"。几百年来,在蒙古人心目中形成了良好的传统猎风。一般忌讳捕杀怀胎、带仔母兽及幼兽。谁若猎取这些野兽,就被看作是最无能的男人,受到百般揶揄。围猎的时候虽然要求不跑掉一头野兽,但是并不把钻进包围圈的野兽全部斩尽杀绝。围猎的最后,总是以放生大批幼兽和带仔母兽来结束。一旦围猎结束,任何人不再触犯野兽。打猎也忌讳"断群":猎取十头以上的兽群,总要放掉几只。历史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弟,曾把野兽当作"牲畜"看待,将其捕捉以后打上火印,作为私有财产的标记,而后放还野地。打猎多是为了吃饭和度荒,牧民观念中没有囤积居奇和赖以发财的思想,加之地广人稀,狩猎有道,野兽便能孽生繁衍起来。

原始古老的分配

牧区有句谚语"打猎靠各家,猎物众人拿",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分配方式。如果你在野外碰着谁打着猎物,你完全有权利同猎人一样得到一份猎物,不必为"无功受禄"而自惭形秽。因为既然猎物天授,就应当人人有份,都有权利享受这种"天赐之物",猎人不得独吞,这种习俗一直保持到今天。

可是猎物的头、皮和心肝,一定要留给那个猎人,这个人也往往视此为最大荣耀。在常人看来,它们并不是猎物最好吃的部分,为什么偏偏留给猎获者?因为古人认为,野兽的灵魂就附着在这一部分上,用它祭了敖包,它就可以早升天早转生。把它送了人,以后便打不着野兽了。这是蒙古人重精神、轻物质的浪漫气质的流露,直到今天还能看到,而且从猎物发展到牲畜,从狩猎发展到祭祀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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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布里亚特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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